预警提示 | 近期预警信息汇总
【发布单位】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4日
阿根廷对涉华拉链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11月29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28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西班牙语:Cierres de cremallera y cintas, con dientes de metal común, de monofilamento de nailon o poliéster y de plástico inyectado)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国家不同的产品类别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离岸价差额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金属拉链(西班牙语:los cierres de metal)最低限价为28.7美元/千克、聚酯纤维拉链(西班牙语:los cierres de poliéster)为13.5美元/千克、塑料拉链(西班牙语:los cierres de plástico)为12.8美元/千克、带有铜齿或铝齿的布带(西班牙语:las cintas con dientes de bronce o aluminio)为12.5美元/千克、带有尼龙或聚酯纤维齿的布带(西班牙语:las cintas con dientes de nailon o poliéster)为7.5美元/千克、带有塑料齿的布带(西班牙语:las cintas con dientes de plástico)为6.6美元/千克、带有其他齿的其他布带(西班牙语:las demás cintas con dientes)为15.4美元/千克;秘鲁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12.8~44.8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12.5~38.1美元/千克;印度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13.1~42.8美元/千克;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涉案产品为拉链和带有普通金属、尼龙或聚酯纤维齿以及注塑链齿的布带,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
2023年5月30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3年12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1672号公告,对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及秘鲁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初裁,对巴西涉案产品作出否定性初裁,决定对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及秘鲁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同时终止巴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5000-409999/406669/norma.htm
越南对华H型钢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98/QC-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产品(越南语:thép hình chữ H)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Hebei Jinxi Section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贸易商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Hebei Jinxi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ebei Jinxi Iron and Steel Group Co., Ltd.)、天津新亚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Tianjin New Asia Prosperity Proprietary Limited)及China Oriental Singapore Pet. Ltd.的反倾销税均调整为13.38%。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Phòng Điều tra bán phá giá và trợ cấp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 (24) 73037898分机112 (联系人:Vũ Quỳnh Giao)
邮箱:giaovq@moit.gov.vn
2016年10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年9月5日,越南正式中国H型钢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5日。2021年10月19日,越南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3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2.09%~33.51%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2023年12月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133/QD-BCT号公告,对该案启动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美国对聚酯加工丝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Polyester Textured Yarn)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1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2月1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8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发起双反调查。2019年1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聚酯加工丝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巴西对华扬声器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2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68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SK do Brasil Ltda.、Harman do Brasil Indústria Eletrônica e Participações Ltda.以及 EROS Alto-falantes于2024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扬声器(葡萄牙语:alto-falante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518.21.00、8518.22.00和8518.2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alto-falantes.rev@mdic.gov.br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中国的扬声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12月13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2012年12月12日,巴西对中国的扬声器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11月29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35美元/千克。2018年11月29日,巴西对中国的扬声器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1月2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9年第16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8.26%,该措施于2024年11月29日终止。涉案产品为重量大于等于18克,用于汽车仪表板的扬声器(蜂鸣器型扬声器除外)。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68-de-28-de-novembro-de-2024-5988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