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提示 | 近期预警信息汇总
【发布单位】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6日
泰国对华冷轧不锈钢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泰语:เหล็กกล้าไร้สนิมรีดเย็น ชนิดม้วน แผ่น และแผ่นแถบ)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93200030、72193200040、72193300030、72193300040、72193400030、72193400040、72193500030、72193500040、72202010030、72202010040、72202090030、72202090040。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利益相关方,未收到调查问卷的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15日内申请调查问卷,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2年8月1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2月12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涉案企业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Tianjin Tisco & TPCO Stainless Steel)、广东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ocessing & Distribution)、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的反倾销税为0%,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的反倾销税为8.5%,中国其他企业反倾销税为33.32%。
2018年12月6日,泰国对中国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3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9年12月4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8.50%-33.32%,有效期5年。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1666.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24
加拿大对华金属硅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Silicon Meta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4月30日对华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2804.69.00.00。
2013年4月2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3年10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8年10月1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3月1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4年6月24日和2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cbsa-asfc.gc.ca/sima-lmsi/er-rre/sm2024/sm2024-nc-eng.html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2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Expansible Polystyrene/EPS)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为2,352,478印尼盾/吨,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2月22日为2,328,473印尼盾/吨,2026年12月23日~2027年12月22日为2,304,468印尼盾/吨。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征税令为准。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3.11.10。
利益相关方应自公告发布7日内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参与案件磋商。
联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NEGOTIATIONS, MINISTRY OF TRADE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 3840139
传真:(62-21) 3840139
邮箱:dit.multilateral.ppi@kemendag.go.id
2020年11月18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21年12月3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第174/PMK.010/2021号条例,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4年7月22日,应印尼国内生产商申请,印度尼西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10IDN30S2.pdf&Open=True
欧亚经济联盟延长涉华镀锌钢板反倾销税有效期
2024年11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1/AD26R1号公告称,依据2024年11月19日第127号决议,将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镀锌钢板(俄文:оцинкованный прокат)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日。
2018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的镀锌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决定对中国镀锌钢板征收12.69%~17.00%反倾销税;对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23.90%反倾销税。与此同时,欧亚经济委员会与中国五家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暂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0年1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月4日。2024年9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税号为7210490001、7210490009、7210610000、7212300000、7212506100和7225920000。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原文:
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6480/oa_22112024
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铝轮毂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1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3/AD24R1号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4年11月19日第128号决议,决定将委员会2019年3月26日第43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1月18日(含),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俄文:Литые алюминиевые колесныедиски)征收33.69%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708 70 500 1。
2018年3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19年3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4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开始对中国铝合金轮毂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69%,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3月2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中国铝合金轮毂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6日(含)。2024年10月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该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原文:
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6478/oa_22112024
埃及对涉华冷轧卷、镀锌卷和彩涂卷钢材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4年10月29日,埃及投资和对外贸易部发布公告称,应埃及企业El Obour for Metallurgical Industries和KAMA Manufacturing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土耳其和中国的进口冷轧卷、镀锌卷和彩涂卷钢材产品(参考英文名称:Cold Rolled Coil, Galvanized and Pre-Painted Steel)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20915、720916、720917、720918、720925、720926、720927、720928、720990、721041、721049、721061、721070、721090、721123、721129、721190、721230、721240、721250、721260、722592、722599、722692、722699。
调查机关通信地址:
New Administrative Capital
Government District - Third Floor
Trade Remedies Sector
Ministry of Investment & Foreign Trade
Ministry of Trade & Industry Building
Arab Republic of Egypt
收件人:Mrs.Yomna Elshabrawy
邮箱:ITPD@tas.gov.eg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哥伦比亚对华无框涂层镜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11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在官方日报发布第34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框涂层镜(西班牙语:espejos sin enmarcar)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继续反倾销调查,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7009.91.00.00。公告自发布于官方日报之日起生效。
2024年9月18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框涂层镜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espejos-sin-enmarcar-2024
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6b3b24c6-e3f8-4858-8353-9a86686d39de/Resolucion-342-del-19-de-noviembre-de-2024.aspx
哥伦比亚对华钢绞股绳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9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日报发布第340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企业Empresa Colombiana de Cables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西班牙语:cables de acero, torón galvanizado y torón para concreto preesforzado)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12.10.90.00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于官方日报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于官方日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7年10月4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11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259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15%的从价税,有效期为二年。2020年10月21日,哥伦比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2月10日,哥伦比亚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维持第259号公告确定的15%反倾销税不变,措施自2021年12月3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2024年3月5日,哥伦比亚对该案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cable-acero-toron-galvanizado-y-para-concreto-2024
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19bc794b-6c2d-4ec6-83d7-a1ea82523220/Resolucion-340-del-18-de-noviembre-de-2024.aspx